西美稳通字(2005)第05号 签发:王胜利
2005年10月3日晚7时30分左右,我院2004级美术教育系学生赵某跑到学校大门口,向正在执勤的校卫队员报案:称其发现2005年9月16日抢劫过他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在罗家寨村口闲转,该生立即向110报了案。犯罪嫌疑人也发现了该生,有逃跑的迹象。在出警人员没有到达的情况下,该生急忙回学校向院保卫处求助,保卫处值班干部立即组织10余名校卫队员,迅速赶到罗家寨村口,在学生的指认下,将两名嫌疑人抓获,随即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查: 2005年9月16日晚7时左右,赵某在学校大门对面的"铁旦"面馆门口朝南走时,有一陌生男青年撞了他并将其拉住,随后又过来两男青年将他拉到黑暗处,要求该生请他们喝酒,向他们赔礼道歉。犯罪嫌疑人便带赵某到罗家寨村某餐馆喝酒,强行拿出赵某的钱包,将钱包里银行卡和100元现金取出,逼赵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到附近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将3100元钱全部取走,并抢走赵某随身携带手机一部,价值1380元。
近期来,我院师生在校外受不法分子的抢劫、敲诈、随身物品被盗案件有所上升,而受害者不及时或不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使公安机关不能有效地打击犯罪分子。
望各单位接此通报后,迅速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提醒广大师生在外出时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应正当保护自己,求助附近人员并立即报案,回校后立即到院保卫处报告,谨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现。
西安美术学院稳定安全办公室
(代 章)
200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