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21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安全,是广大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的保证,是学校发展建设的前提,从上到下都非常重视。今天我院召开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是很有必要的,杨院长的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我院近几年来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我完全同意。总的来讲在大家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是很不错的,成绩很显著,尤其是保卫处、学生处为学校的安全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应予以表扬。
为了进一步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维护学校政治稳定、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良好的教学秩序,要求大家认真做好以下几点:
一、高度重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部门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师生员工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的教育,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自觉地认真地贯彻执行上级领导部门与学校有关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定和要求。
二、各系党政领导、辅导员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同志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并分析研究稳定工作的形势和师生的思想状况,排查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校内。
三、教育师生员工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和煽动,误导学生违犯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 "三工"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避免与学生发生矛盾和纠纷。
四、各部门尤其是与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后勤服务及教学管理等部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避免因工作疏忽或失误诱发不稳定事件,对供电线路、水暖设施、房屋建筑要定期检查维修,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配电室、锅炉房、计算机机房、网络中心、图书馆、珍藏室、门卫、食堂、饮用水库和水箱等重点要害部位及设施的管理,建立安全责任制及奖惩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工作,要确保重点要害部门和部位的安全。
六、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定,禁止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各系及学生管理部门要经常清查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要求不严,仍有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系要追究系领导和学生管理干部的责任。
七、坚持大型活动、集会和校外人员来校举行各类报告会的报批制度,大型集会活动、报告会事先均需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八、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本部门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师生员工中的不稳定因素以及发生的事件,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和院党政领导,在学校指导配合下及时做好工作,防止不安全、不稳定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对隐瞒不报或晚报、漏报的要追究本部门领导责任。
九、严格实行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干部和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制度办事,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不安全、不稳定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今天,杨院长代表学校与各单位签订了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这决不是搞形式,走过场,这是任务和职责,是学校对大家的要求,也是各单位领导对组织的承诺。各单位一定要认真组织落实,在制订计划、安排检查工作时,一定要把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负起责任,做好工作,保证学校稳定安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