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按照陕西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学院《关于贯彻落实省教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现对全院教职工提出以下要求:
一、自1月31日起,凡出入校园的教职工(含家属)必须随身携带并出示身份证门口登记,检测体温。
二、在疫情防控封校期间,如无特殊情况,所有外来车辆、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对因工作需要的外来人员凭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后方可出入校园。
三、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在院内外携带宠物。
请广大教职工、家属理解并支持各职能部门采取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配合工作,不得提出无理要求。
特此通知。
党委保卫部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