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创科学发展之先、争校园和谐之优”的主题实践活动相关精神,为进一步改变我处工作作风,促进保卫队伍建设,树立“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与服务质量,我处现向全院师生作如下承诺:
一、遵章守纪,依法执勤
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执勤时,秉公执法、公平公正。执勤人员仪表端正、周到诚恳。
二、政务公开,廉洁自律
公开岗位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规章制度。不假公济私、不以权谋私,不收受他人财物和私下罚款。
三、文明服务,首问首办
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接听咨询、报案、查询电话等时,应做到主动热情、礼貌待人、文明规范。工作人员必须承担解答、受理、转交或引导的责任。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事项受理的依据、时限、需提供的材料,应认真答疑;或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四、窗口服务,高效快捷
1、处理学院治安事件,在对当事双方进行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基础上,未造成身体伤害的,七个工作日内结案。造成人身伤害的,在伤者治疗结束,医疗费用得到合理解决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报出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造成轻伤以上的,及时报公安机关按司法程序处理。
2、师生在院内的各类政审,在符合有关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前提下,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3、受理教职工户口迁入,经审核相关手续完备的,二个工作日报公安部门审批。接到公安部门准予落户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4、受理师生户口迁出,符合迁出条件的,当场办理院内手续。为了不影响学院的教学秩序,学生户政手续的办理时间为每周1、3、5下午及晚上19:30-21:00,教师、临潼校区学生及毕业生办理户政手续不受时间限制。
5、师生办理身份证,手续齐全的,当场出具办证证明。保卫处定期到公安机关取回师生办好的身份证并及时通知本人领证。
6、出具其他证明,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
五、接警处警,快速反应
保卫干部24小时坚守值班,及时受理师生报案、求助。接到报案或求助后,值班人员5分钟内到达院内发案现场或求助地点。
六、自觉接受监督
真诚欢迎全院师生员工监督、检查我处的以上承诺。
机关二总支三支部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