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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15-04-13 16:27  

1、组织学生和教职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防灾演练活动,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基本程序。

2、严禁在教学、工作场地使用违规电器、严禁吸烟和使用火源。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用电设备超时、超负荷运转,做到人离电断。

4、需要长期不间断运行的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要有专人值守,确保电器使用安全。

5、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员巡查检查制度,做好消防值班和器材交接记录。

6、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设置障碍物。

7、安装并维护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8、定期组织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苗头,做好登记备案和整改复查工作。

9、消防器材不足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保卫处消防管理科进行增补或修复。

10、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且造成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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